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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第四章 設施配置與施工
第四章 設施配置與施工 4.1 面積需求 建築物提供作為污水處理設施設置之面積除應足供污水處理設施本 體及相關機械設備、管路所需外,並應方便操作與清理維護時人員 與車輛進出、器具搬運等使用。 4.2 高度需求 設置於建築物內部之污水處理設施,其設置場所之淨高度至少應二 公尺以上;污水處理設施本體上方淨高至少應一公尺以上。 說明: 1.污水處理設施本體全部位於地面上者,為如圖 4-1 所示,其中 H≧h+A,A≧100公分。此為保持人孔蓋開啟後有足夠空間進 行檢修工作。
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第五章 安全衛生管理
第五章 安全衛生管理
5.1 臭味預防5.2 噪音之預防5.3 使用手冊5.3.1 污水處理功能說明
5.3.2 基本操作程序說明
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要點條文(壹)
壹、總則
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要點條文(貳)
貳、危害辨識及作業計畫
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要點條文(參)
參、教育訓練與演練六~八